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瑶族婚俗

来源: 
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类别: 
民俗
级别: 
市级
批次: 
第九批
申报地区: 
乳源瑶族自治县

民俗《瑶族婚俗》是古代瑶民经过千百年发展形成的主要民俗之一,广泛分布于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湖南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等各瑶族人民聚居的自治县、瑶族乡。《后汉书·南蛮西南夷列传》记载:“生子一十二人,六男六女。槃瓠死后,因自相夫妻”,反映了早期瑶族社会群婚的习俗。瑶族婚姻中,一旦达成婚姻关系,均必须聘请媒人(俗称“媒公”),进行“问亲”“说亲”“订婚”“接亲”“送亲”“回门”“转面”等流程与礼仪。瑶族婚嫁习俗反映了瑶族人民的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,其中包含的瑶族民歌、瑶族服饰等内容具有明显的艺术性及少数民族特色,也反映了男女平等、自由恋爱等现代观念,具有艺术性、民族性和现代性等特征。保护和传承乳源瑶族婚俗,在历史文化、学术研究、艺术欣赏、旅游经济和人文情感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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